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精神,哈工大结合实际情况,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业人员作为校外合作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欢迎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与哈工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郑州)专项校内导师联系,积极申报,担任郑州专项研究生行业导师!
一、申报条件
研究生行业导师应政治立场坚定、爱党报国,业务精湛、学养深厚、作风一流,热心育人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导师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1. 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能认真履行行业导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2. 行业导师应为行业企业内从事科学研究或科技实践工作的一线专家,且作为负责人承担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于在本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专家,可以在年龄上适当放宽。
4. 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长期本领域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对于在本领域表现特别突出的专家,可以在学历和职称上适当放宽。
5. 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能够对培养全过程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申请人如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县处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除高校、科研院所外)中管干部,按照《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学校兼职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可随时申请。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至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学生培养与招生工作部。
申请材料包括:
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行业导师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申请人签字,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签字);
2.《研究生行业导师信息备案表》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哈工大行业导师申报+姓名+校内合作导师;
3.《研究生行业导师推荐名单》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哈工大行业导师申报+姓名+校内合作导师;
注:
电子版资料发送:hitzripyb@hit.edu.cn;
纸质版资料寄送: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七街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北门(王老师收 0371-61680822)
附件:
2.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pdf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行业导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培养与招生工作部
编辑&排版:杨贝
责任编辑:梅鹏飞
审核:张懿文、杨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