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教育强国规划纲要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两高四着力”重要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有效服务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6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6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教材项目(以下简称“教材项目”)、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以下简称“案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项目(以下简称“工作站项目”)、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专门项目(以下简称“专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项目
该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课程思政核心课程项目”、“国际联合培养核心课程项目”四个类别。
1.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整体基础较好,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
(2)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3)教学团队优秀,课程负责人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除课程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研究及教学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4)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
(5)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到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
(1)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课程整体建设基础较好,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
(2)申报课程须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注重将行业企业优质案例融入教学。课程须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共同制定课程大纲,规划教学方案,充实教学资源。
(3)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的教学及校企合作经验。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职业素养高、教学能力强。除课程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2人。行业企业成员授课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4)鼓励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负责人申报。
3.课程思政核心课程项目
(1)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且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研究生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除课程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研究及教学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
(6)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4.国际联合培养核心课程项目
(1)申报课程须突出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的特点,内容反映学科领域国际前沿及发展趋势,注重与国际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合作开发课程资源,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满足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高水平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要求。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丰富的教学及国际联合培养能力与经验。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职业素养高、教学能力强、国际视野广。除课程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在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正式任职的成员不少于1人。国外联合单位成员授课学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国内外团队成员须共同搭建课程大纲,规划教学方案,完善教学资源。
(3)申报课程原则上需已开设1年以上(含1年),且有稳定的国际合作基础(如与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签署有联合培养协议)。拥有完整的教学资源库,包括英文教材、教案、课件、案例等。
(二)教材项目
该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合作教材项目”两个类别。
1.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
(1)教材所属课程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教材名称与开设课程名称基本一致;教材书稿已初步编写完成,并有成熟的讲义及多媒体课件。
(2)教材应紧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能够突显学科特点与发展前沿,代表国内本学科同类教材的较高水平,反映研究生教学改革最新成果,有良好的通用性,适合研究生学习特点。
(3)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教材内容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组织拟定教材大纲和体例、统稿、定稿,对教材全部内容负责。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申报教材须经校级教材委员会审核同意。
2.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合作教材项目
(1)教材所属课程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含3年),教材名称与开设课程名称基本一致;教材书稿已初步编写完成,并有成熟的讲义及多媒体课件。
(2)教材应紧扣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须突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特点及要求。
(3)教材主编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材编写人员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2人。
(4)教材内容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组织拟定教材大纲和体例、统稿、定稿,对教材全部内容负责。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申报教材须经校级教材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案例项目
该项目分为“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两个类别。其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须以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为主要目标。两类项目均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教学案例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2.案例项目原则上应基于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进行申报建设。
3.案例项目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研究设计、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至少3届专业学位研究生讲授过与申报案例项目紧密关联的核心课程。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1人。
(四)工作站项目
该项目分为“示范性工作站项目”和“一般性工作站项目”两个类别。
1.示范性工作站项目
(1)须由已立项建设3年以上(含3年)的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申报。
(2)工作站已形成稳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能为进站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较为优质的保障条件。
(3)进站研究生的规模较大,年均进站研究生不少于10人。
(4)合作各方已形成紧密且稳定的产教、科教合作关系,承担课题数量多且经费充足,已形成较丰富的优质培养案例和经验,在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工作站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研究生职业岗位锻炼效果和就业竞争优势突出,在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一般性工作站项目
(1)合作各方已开展有实质性、制度化合作,正式签署有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合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2)合作各方以适合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研发项目为合作载体,研究生直接参与项目的程度高。
(3)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较好的科研设备、较多的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
(4)合作各方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研指导、论文答辩把关、条件保障、生活管理等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合作协调、管理规范,具有专门的联合培养方案及培养管理办法。
(五)专门项目
由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河南省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学科建设、学位管理及研究生教育实际工作需要及国家文件精神要求设立。
三、建设周期
课程项目、教材项目、案例项目、专门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工作站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四、立项原则
(一)坚持高端引领。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时区分博士培养和硕士培养两类,立项时优先支持博士培养项目。
(二)强化数智赋能。各类申报项目须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项目内涵进行丰富和提升,并最大限度实现线上呈现。
(三)突出学科调整优化。加大对基础学科、超常布局的急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绝学相关课程、教材等支撑资源建设的支持,立项时予以倾斜优先。鼓励超前研判识别未来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开发与其相适配的知识能力素养提升资源。立项时对45岁及以下在一线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教师予以倾斜支持。
(四)注重建设基础。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不具备前期建设基础的项目不予立项。
(五)鼓励协同创新。鼓励不同高校相同相近学科专业或讲授同一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联合申报。
五、立项和经费资助方式
(一)按照申报单位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双一流”建设及创建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限额,采取自主立项的方式,项目应尽量围绕“双一流”建设及创建目标布局,由所在高校从“双一流”建设及创建经费和其他办学经费中予以支持;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之外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省财政支持项目;第三类是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高校,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项目必须围绕支撑学位点的建设,并由所在高校予以经费支持;第四类是其他类,包括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网络空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哈工大郑州研究院,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所在单位予以经费支持。
(二)案例项目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采用后期资助的方式,对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的项目再予以经费资助。
六、评审程序
1.学校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学校审核后择优上报。在研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同类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过去5年内,未通过结项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2.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第二、三、四类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
项目立项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核公布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5.申报时间
工作站项目:2025年6月24-28日
案例项目:2025年7月24-28日
教材项目:2025年8月24-28日
课程项目:2025年9月24-28日
专门项目:2025年9月24-28日
七、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书(附件2-12)及有关佐证材料。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合作教材项目”、案例项目还须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项目承诺书(附件13);工作站项目申报材料还须包括自拟的工作站建设方案、联合建设协议书。
(二)格式要求
1.文档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
2.文档命名
(1)课程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2026年度课程思政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2026年度国际联合培养核心课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
(2)教材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教材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教材名称”、“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合作教材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教材名称”格式命名。
(3)案例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格式命名。
(4)工作站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示范性工作站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联合单位名称”、“2026年度一般性工作站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联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5)专门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专门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河南省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名称”格式命名。
(三)材料上报
1.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处)或研究生联合培养负责部门。
2.学校研究生院(处)或研究生联合培养负责部门填写《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4,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汇总所有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yjszlbz.jyt.henan.gov.cn)在线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汇总所有项目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申报时间截止前通过EMS报送至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
八、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中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名称,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填写。
3.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政策咨询及材料接收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单位: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联系人:蔡弘、陈丹丹
电话:0371—69691782
(2)材料接收
单位: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北楼4层415B室
联系人:张丁、李兵
电话:17603711950、17603711957
附件:1.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限额表
13.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承诺书
14.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