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天平磋商采购-2026-01-012

2.项目名称: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已到位

5.采购需求:

(1)主要采购内容: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弘毅楼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北路112号,本次采购内容为弘毅楼二楼食堂、三楼后厨(以下简称“弘毅楼食堂”)及同心楼六楼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含全年一日三餐,以及会议餐等团餐服务,为哈工大郑州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与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3)服务期:三年,采用“1+2”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壹年,壹年经营期限满后,第壹年底考核合格续签贰年。

(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方式1:现场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方式2:电子邮件获取,请将 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发送至1745170086@qq.com邮箱中,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全称)”。邮件内容要写明联系人的姓名、移动电话(保证电话可联系,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代理机构在收到后回传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转账请备注项目名称。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2月5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在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工大郑州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七街26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68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峰、丁姜瑞、杨丹丹、张小波

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峰、丁姜瑞、杨丹丹、张小波

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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