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天平招标采购-2025-12-016
2.采购项目名称:哈工大郑州研究院二期弘毅楼展厅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20319.69元
最高限价:2420319.69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根据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需要,计划对研究院二期弘毅楼内展厅展开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2采购内容包括:本项目展厅规划位置为研究院弘毅楼首层南侧,面积约362㎡,层高约7米,三处出入口,出口1位于楼宇外侧;出口2与大堂相通;出口3与电梯前室相通。大楼消防已整体验收,不能改变现有建筑结构。要求按照我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图方案进行整体施工。主要包含展厅装修施工、展厅软硬件采购、展厅数字展示内容制作等相关内容。
5.3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5.4包段划分:不分包。
5.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7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5.8质保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时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情况,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6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
3.2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745170086@qq.com,对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缴费完成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3.售价:200元人民币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公告在哈工大郑州研究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工大郑州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七街26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68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峰、丁姜瑞、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峰、丁姜瑞、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01963、0371-56613528

